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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乙、丙共有 L 地,三人為書面的分割協議,約定將 L 地分割為 L1、L2 及 L3,由甲、乙、丙分別依序取得單獨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 L 地分割協議屬於處分行為
  • B 分割協議僅得為原物分割
  • C 協議後,須再為分割,並經登記,始生物權變動之效力
  • D 甲、乙、丙基於該協議即分別取得 L1、L2、L3 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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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上,僅憑幾個人私下簽署的一份合約,是否就足以讓國家機關公信的「不動產登記簿」自動產生更迭?若要使不動產的權利狀態對外產生變動效力,除了當事人間的『約定』,通常還需要完成哪一個法定程序,才能達到公示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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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觀念非常清晰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物權變動的核心觀念!這題答對代表你對法律行為的分類有紮實的基礎。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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