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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無行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該「住所」為:
  • A 意定住所
  • B 選定住所
  • C 法定住所
  • D 視為住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條文直接說明「某人的地位或法律關係應比照另一人」且不容許自行更改時,這種由「法條直接訂定」而非「個人自由意志決定」的狀態,在法律術語中通常會冠上什麼樣的特徵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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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溫柔複習: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民法中住所的三種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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