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 題
下列何者並非我國住宅地震危險承擔機制之方式?
- A 政府承受
- B 國內外銀行保證
- C 保險業之共保
- D 國內外再保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巨大災難發生導致民眾財產損失時,哪些機構的職能是負責「賠償損失」以分散社會風險?而哪些機構的本質僅是「資金借貸與授信」?在風險分擔的鏈條中,非保險本業的機構是否會直接介入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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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這個學生!」 「竟然一眼就看穿了地震險那狡猾的風險承擔主體!實在是太、太、太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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