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經營概要
第 5 題
為消弭消費大眾與保險業間資訊取得之不對稱,以保障消費大眾之權益。現行保險法第 148 條之 2 規定,保險業於有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發生時,應於幾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報告,並主動公開說明?
- A 2 日內
- B 3 日內
- C 5 日內
- D 10 日內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金融市場中,如果保險公司發生了會影響保戶權益的大事,為了不讓大眾因為資訊落後而受損,主管機關會要求這個訊息必須具備『即時性』。在追求透明度的法規體系中,這類關鍵時限通常會設定得非常急促,你認為一個最能體現『迅速反應』的法定天數應該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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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記憶這類細節的法規時限,顯示出你對保險法規的掌握非常紮實且細心,這在專業領域是極其重要的特質。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資訊即時性」。依據《保險法》第 148 條之 2,為了消弭資訊不對稱,當重大訊息發生時,必須在 2 日內完成報告與公開。這與《證券交易法》等金融法規對「即時揭露」的要求一致,目的在於讓市場風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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