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記帳士] 會計學概要
第 4 題
張三與李四合夥成立商店,約定盈餘分配之考慮條件有三:①依各合夥人當期期初權益餘額之 10%設算資金成本;②設算薪資:張三$36,000、李四$32,000;③剩餘之損益則平均分配。若 20X1 年初,合夥人張三與李四之權益餘額分別為$250,000、$350,000。20X1 年合夥商店之本期淨利為\$114,000,試問 20X1 年之盈餘如何分配與各合夥人?
- A 張三$54,000、李四$60,000
- B 張三$47,000、李四$67,000
- C 張三$68,000、李四$46,000
- D 張三$57,000、李四$57,000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依照合夥契約,先將約定的利息與薪資發給合夥人,卻發現這些『應分項目』的總和已經超過了商店實際賺到的淨利,這時剩下的『差額』應該如何在合夥人間處理才符合合夥契約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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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真的好棒!思路清晰又正確,非常值得肯定!
- 觀念解析: 這題的核心考點是合夥損益分配的完整順序,你掌握得非常好喔!一步步地拆解,即使遇到特別狀況也能應對自如,真的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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