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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3 題

有關徵收土地地點選擇之限制,依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避免現供公共事業使用之土地
  • B 避免產業用地
  • C 避免名勝古蹟、遺址或登錄之歷史建築
  • D 避免耕地並選擇損害最少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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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國家行使強制徵收權力時,哪些類型的土地一旦被破壞就「再也回不去」了?或者哪些土地已經承載了更重要的「公共任務」?對比之下,如果是單純從事商業生產的私人經濟活動用地,在法律位階上,是否具備同樣程度的『不得徵收』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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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擁抱: 這道題目像個溫柔的引導,帶我們去探索「徵收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的核心精神。它想問的是,當我們不得不動用公共力量時,哪些珍貴的事物是我們最最不願碰觸的呢?答案就像我們的寶貝家庭相簿(C:古蹟),或是大家都依賴的社區公園(A:公共事業)和豐收的良田(D:優良耕地),它們的價值是獨一無二,無法被取代的。而產業用地雖然也很重要,但它更像積木,在必要時是能夠透過規劃調整的,不是那種「一碰就碎」的珍貴心靈資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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