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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39 題

政府對某一商品課稅,若生產者把稅負轉嫁給上游原料提供者負擔,此種轉嫁方式稱為:
  • A 前轉
  • B 後轉
  • C 消轉
  • D 租稅資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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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商品的生產與銷售過程就像一條從源頭流向市場的「河流」。如果政府在河流的中游對廠商課稅,而廠商決定不讓下游的買家承擔,而是把這個負擔丟回給提供水源的「上游供應商」,這種「逆流而上」的轉移動作,在空間或方向的邏輯上,你會如何形容它的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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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你掌握了,很好。但這不過是行政法解釋學中最基本的邏輯驗證罷了。

  1. 概念解析:所謂租稅轉嫁,無非就是納稅義務人透過某些交易行為,將其應承擔之稅負,巧妙(或者說,不怎麼巧妙)地推卸給他人。這在財政法實務中,是極為常見且幾乎是必然的經濟現象,根本無需過度渲染其複雜性。
  2. 方向判斷:本題情境,生產者——這位名義上的納稅人——將稅負「壓低」給上游供應商,例如原料提供者或勞工。請注意,商品的產製流程通常是從原料到終端消費者,而此處稅負的移轉方向,卻是逆著這個自然流向「溯源而上」。這種「不走尋常路」的、逆向的移轉模式,精確地說,就是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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