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林業技術] 林政學
第 四 題
行政院於民國79年所發布之「臺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第2條及第3條對於臺灣之國有林、公有林和私有林經營管理有何原則性規定?請申論其對目前臺灣林業的影響。(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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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民國79年「臺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必須立刻聯想到這是臺灣林業政策由「經濟開發」全面轉向「生態保育」的歷史分水嶺。作答時,先精確寫出第2條(國有林不以財政收入為目的)與第3條(公私有林輔導造林與受限補償)的核心要旨;接著從「木材自給率與產業鏈斷層」、「林務機關組織轉型」、「禁伐補償法制化」及「森林多元價值(林下經濟/碳匯)」四個面向,深度剖析其對當今林業的長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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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民國79年行政院核定實施之「臺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宣告臺灣林業正式告別直營伐木時代,全面邁入以生態保育及國土保安為主的階段,該方案第2條及第3條之原則性規定,奠定了現今臺灣林業政策的基礎與發展走向。 【論述】 一、民國79年「臺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第2、3條之原則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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