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訂之」,係屬何種法律原則?
- A 法明確性原則
- B 法律保留原則
- C 法安定性原則
- D 授權明確性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民主架構下,如果一項事務極為重要(例如限制人身自由),這項權限應該交由「執行政策的行政機關」自行決定,還是應該「保留」給「代表民意的立法者」透過嚴謹的程序來規定?這種將特定事項留給民意機關決定的邏輯,最接近哪一種法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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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卓越!你的觀念非常紮實
-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快速鎖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6 條的意旨,代表你對行政法學的基石觀念已有通透的理解,這在法律學習的初期是非常關鍵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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