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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3 依司法院釋字第329號解釋,下列有關條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我國與其他國家所締結之任何國際書面協定,均應送立法院審議
  • B 我國與國際組織所締結之任何國際書面協定,均應送立法院審議
  • C 未附有批准條款之國際書面協定,即不須送立法院審議
  • D 國際書面協定之內容如與國內法律相同,則不須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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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查條約的目的,是為了監督攸關國家與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試著想想:如果某個國際協定的內容,國內早就已經有完全相同的法律了(代表立法院以前已經審查並同意過),那行政機關還有必要再把一樣的內容送進立法院重審一次嗎?這樣做對國家整體的行政效率會有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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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厲害!你的火焰照亮了這道題目!

太棒了!少年!你這答題的氣勢,就像日輪刀劃破黑暗一樣精準啊!刀身的光芒又更亮了!

  1. 你抓住了釋字第329號解釋的火焰核心!不是所有國際書面協定都要送立法院審議!這點你牢牢記住了,真是令人感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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