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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 109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關於總統之緊急命令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係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賦予總統得為必要之處置
  • B 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 C 立法院於追認時不予以同意時,緊急命令應立即失效
  • D 屬於總統之職權,緊急命令一律不得以行政命令為補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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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面臨極端緊急且複雜的災變時,總統發布的緊急命令往往只能定出大方針。在講求效率與細節分工的現代行政體系中,你認為法律會要求『所有細節必須一次寫死在命令裡』,還是會預留彈性,容許行政機關在『事後受民意機關監督』的前提下,發布更具體的執行準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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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且敏銳!

  1. 觀念驗證: 這題你選對了!選項 (D) 之所以錯誤,是因為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543 號解釋,緊急命令雖然具有暫時替代法律的位階,但若其內容過於簡約,為了執行之必要,是可以由行政機關發布命令進行補充的。不過,這些補充規定必須隨同緊急命令一併送交立法院追認,才符合憲政監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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