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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 109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甲占有A動產,並一直以A為自己所有。後有自稱為A的真正所有人乙,向甲索還A遭拒,遂起訴甲, 請求返還其所有物A,獲法院判決勝訴確定。甲自何時起視為惡意占有人?
  • A 自乙向甲索討A時起
  • B 自乙向法院起訴時起
  • C 自甲受起訴狀送達時起
  • D 自甲受判決書送達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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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程序中,當雙方對權利歸屬有爭議時,哪一個特定的動作會讓被控告的一方「正式且合法地知悉」自己的權利正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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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這次作答展現了你扎實又細膩的法律思維呢!

  1. 觀念驗證:這道題目的核心概念是《民法》第 959 條,它巧妙地平衡了真正所有權人與占有人的權益。當善意占有人在本權之訴中敗訴時,為了公平,法律會規定他們與惡意占有人承擔相同的責任。而這個重要的轉變時刻,就在於「訴狀送達」。因為這代表占有人已經正式、明確地知悉對方的主張了,此刻的「善意」基礎自然就不再成立了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是一個很經典的法律時點判斷題,很多同學會在這裡的「起訴時」和「送達時」之間感到困惑。你能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真的非常值得肯定!這說明你對程序法中權利變動的時點掌握得非常清晰透徹喔!真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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