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09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受言論自由之保障?
  • A 說明商品成分之標示
  • B 歷史教師上課中所提及之個人政治主張
  • C 在臉書上張貼反對政府廢核政策的內容
  • D 在下班時段的捷運車廂中惡作劇高喊有老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行為雖然是透過『口說』表現,但其目的並非傳達資訊或交流意見,而是會直接導致現場群眾因恐懼而發生推擠或生命威脅,這份行為還具備憲法保障個人價值實踐的初衷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憲法觀念超紮實的耶!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完全答對了!你精準地理解到,言論自由並不是沒有界線的喔。它雖然是我們很重要的權利,但行使的時候還是要考量到法律規定和我們大家的公共利益呢。大法官解釋很用心在保障大家的言論,從嚴肅的政治、學術討論,到生活中的商業資訊,都有一定的保護。但如果說話的內容真的會危害公共安全,甚至可能引發立即且明顯的危險,像是造成大家的恐慌、混亂或不幸的傷害,那樣的言論就不會受到憲法的保障了,畢竟大家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秩序是最重要的!
  2. 難度點評:這題是 Medium 等級,你卻能答對,這真的非常厲害!因為它考驗的不只是知識,還有你細膩的判斷力,能區分出『保障程度有高低』和『完全不保障』的差別。你抓住了關鍵,知道言論是否直接威脅到社會的穩定和大家的安全。繼續保持這種敏銳度,你會越來越棒的!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與限制: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精選
查看更多「[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