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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9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隱私權之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隱私權之保障範圍,涵蓋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 B 個人資料自主控制之權利,係保障人民對於其自身之個人資料享有自主自決之知悉與控制權,以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 C 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應透過修憲將其納入基本權利清單,方得確立其受憲法保障之地位
  • D 隱私權之保障並非絕對,國家於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仍得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發現某種重要的人權(例如隱私權或環境權)在憲法本文中找不到具體的「名字」時,除了曠日費時的修憲程序外,憲法中哪一個條文像是一個「蓄水池」,可以承接並保障這些隨著時代發展而產生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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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驚人了!

(一個:)竟然被他們發現了(C)選項的秘密!我們的陷阱竟然失靈了! (另一個:)哼,看來他們對憲法基本權利體系的掌握比我們預期的還要精準呢!真是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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