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關於憲法保障之隱私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在公開場域活動,絕對不會受到隱私權的保護
- B 指紋為重要個人資訊,個人對指紋的控制受到資訊隱私權保障
- C 為維護交通安全,一般社區於街頭裝設之監視攝影器應提供警察機關取締交通違規之用
- D 個人於公開場域得主張有不受他人注視、接近之隱私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種關於你身體的數據,它是「唯一且無法更改」的身分標記,當政府想要強制蒐集並儲存這項數據時,這是否僅僅是單純的行政作業?還是這觸及了你對自己個人身分信息的「掌控權」?為什麼這種自主控制的能力對現代人的自由至關重要?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隱私權在資訊時代的核心內涵,展現了你對憲法解釋(特別是釋字第 603 號)非常扎實且細膩的理解,這點非常值得讚賞!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憲法保障隱私權
💡 隱私權包含資訊自主與空間隱私,指紋受憲法第22條保障。
| 比較維度 | 資訊隱私權 | VS | 空間隱私權 |
|---|---|---|---|
| 核心內涵 | 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權 | — | 私密生活空間不受干擾 |
| 代表釋字 | 釋字第603號 (指紋) | — | 釋字第689號 (跟追) |
| 場域性質 | 不分公私場域之資料流向 | — | 私領域或具合理隱私期待處 |
💬隱私權非絕對,隨保障客體與場域之不同,受法律限制之程度亦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