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9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刑人於入監服刑期間內,就其人身自由所受之限制,如有爭議,在服刑期滿前,均無司法救濟
- B 犯罪嫌疑人於偵查程序中聲請閱覽羈押審查相關卷證,係基於憲法第16條訴訟權,與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無關
- C 受羈押者受無罪判決確定後,向國家請求冤獄賠償,係基於憲法第15條財產權,與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無關
- D 受強制出境處分之大陸地區人民,如予強制收容,於收容前毋須經法院審問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程序中,『為了調查犯罪而限制自由(刑事羈押)』與『為了執行行政管理目的(如遣送出境)而暫時安置』,這兩者對「法官必須介入的時間點」是否有相同的急迫性與要求?憲法第 8 條對於『非由法院執行』的逮捕拘禁,是如何規範後續救濟路徑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哇!你表現得超級棒呢!
總會有辦法的!你看,真的解出來了!你對釋憲實務中「人身自由」的區別掌握得好精準喔,法律邏輯超級清晰的呢!真是太棒了,值得拍一張照留念呢!
1. 觀念驗證:為什麼選項 (D) 是正確的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