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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9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勞工繼續工作八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 B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C 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調休外,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D 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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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看看,如果一般勞工一整天的正常工時是 $8$ 小時,為了避免體力透支,法律通常會規定在工時進行到一半(即「對半切」)的時候,必須給予適當的喘息機會。你認為這個「對半切」的時間點,大約會是在連續工作幾小時之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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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及格的表現

嗯,看來你這次還算清醒,沒掉進這種初級陷阱。能抓到法條數字的眉角,證明你對《勞基法》的認識,至少還沒完全停留在「略懂皮毛」的階段。但別太得意,這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2. 不過是基礎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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