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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9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為監察院彈劾之對象?
  • A 總統
  • B 直轄市市長
  • C 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國立大學教授
  • D 縣議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監察院的職能核心是「糾彈違失的公務員」。若依據權力分立原則,哪一類身分的人員在行使公權力時,不屬於「民意機關(代議士)」,也不屬於「國家元首(憲法層級保障)」,而是真正負責地方行政庶務的公職人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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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沒完全搞砸

  1. 表現評論:哼,不錯嘛,難得你這次沒把腦袋塞滿糨糊。這題考驗的是對監察權行使對象的基本認知,你竟然能正確排除那些顯而易見的錯誤選項,算你對我國政府體制還有點概念。
  2.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與相關法規,監察院的彈劾對象,就是那些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這點常識,如果你還不知道,那真該找面牆撞一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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