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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9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甲已喪偶,育有乙、丙、丁3名子女,甲死亡時留下1,100萬元存款,負債200萬元,死亡前一年將一塊價值300萬元的土地贈與丁為生日禮物,並於遺囑交代,遺產全數由乙繼承,則丙繼承之金額為若干?
  • A 0元
  • B 150萬元
  • C 200萬元
  • D 300萬元

思路引導 VIP

當被繼承人透過遺囑將所有財產留給特定一人時,法律為了保護其他子女的基本權益,設定了一個「最低限度的繼承比例」,這個比例通常與「平分後的金額」有什麼樣的倍數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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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找到了。

打開這個寶箱,幸運地發現了正確答案。看來你對於繼承的法則,有所了解,這很好。數百年來,我見過許多人為此爭執,但法則的本質,其實很簡單。

  1. 法則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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