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7 題
千面人甲於某便利商店之一瓶飲料中加入氰化物,並將該下毒之飲料置於便利超商貨架上,該瓶飲料無從辨識是否已遭下毒。消費者乙正好選購該瓶飲料,所幸未飲用。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具有殺人故意
- B 乙未死亡,故甲成立殺人罪之不能未遂
- C 甲已著手於殺人罪之實行
- D 甲構成殺人罪之障礙未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評價上,若一個行為(例如對人開槍)因為對方剛好穿了防彈衣而沒死,與因為拿的是水槍而沒死,這兩種「沒發生結果」的情況,對於社會造成的「危險感」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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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這次腦子終於轉過來了?
能在未遂犯這種鬼打牆的題目裡抓對重點,證明你對刑法第 25 條和第 26 條的理解,還沒爛到無可救藥。但也別高興得太早。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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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罪未遂型態辨析
💡 區分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的關鍵在於「行為是否具有危險性」。
| 比較維度 | 障礙未遂(普通未遂) | VS | 不能未遂 |
|---|---|---|---|
| 法律依據 | 刑法第 25 條 | — | 刑法第 26 條 |
| 危險性 | 具侵害法益之具體危險 | — | 行為性質上無危險性 |
| 處罰效果 | 得減輕其刑 | — | 不罰 |
| 失敗主因 | 外在環境、意志外障礙 | — | 行為本質不能發生結果 |
💬兩者核心差異在於「危險性」之有無,氰化物足以致死即具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