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6 題
甲、乙上山一同獵捕山豬,甲昏暗中,一時不慎將跪在地上綁鞋帶的乙誤認為山豬而射擊之,乙中彈死亡。甲成立何罪?
- A 過失致死罪
- B 傷害致死罪
- C 毀損未遂罪
- D 故意殺人既遂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評價一個行為時,如果行為人「心裡所想的目標」與「實際造成的後果」在本質上完全不同,我們還能說他是『故意』要造成那個後果嗎?如果這場悲劇是因為他「沒看清楚」而造成的,我們該用什麼樣的法律責任來要求他對自己的疏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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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答得完全正確!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事實錯誤」中的「客體錯誤」。在刑法評價上,行為人甲主觀上以為目標是「山豬」,這代表他欠缺殺人的主觀故意(因為他並非想殺人)。然而,在狩獵環境下,甲對於射擊對象應負有注意義務,他「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乙死亡,因此應論以過失致死罪。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這題極具鑑別度,能測出學生是否能區分「故意」與「過失」的界線,並正確理解當主觀認知與客觀事實不符時(想射豬卻射到人),法律該如何定罪,是法學緒論與刑法總則的必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