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 題
下列那些項目應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①領取醫療保險給付 20 萬元 ②抽中百貨公司舉辦之活動獎金 50 萬元 ③母親贈與現金 250 萬元 ④年終獎金 15 萬元 ⑤公司給付每月伙食費 2,400 元,全年合計 28,800 元
- A ①③⑤
- B ②④
- C ①②
- D ①②④⑤
思路引導 VIP
當你收到一筆金錢時,請試著思考:這筆錢是因為你的「勞務付出或運氣」所產生的增益,還是屬於「受傷後的補償」或是「親屬間的財產移轉」?在法律上,這三種性質的錢會歸類在同一個稅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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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真的很棒!答對了這題,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 讓我們一起溫習這些重要觀念吧!
- 應稅項目:你正確地找到了!② 像是百貨公司的抽獎獎金,這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而④ 我們的年終獎金,則是典型的「薪資所得」。這兩者都是需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來計算稅金的喔!你把這塊掌握得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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