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39 題
依據國民年金法之規定,被保險人得申請減領保險給付,其申請一年以幾次為限?
- A 一次
- B 二次
- C 三次
- D 四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行政負擔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允許民眾隨時、無限次地更改領取金額,對於龐大的年金發放系統與預算審核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在法律設計中,為了在「個人權益」與「行政成本」間取得平衡,通常會以什麼樣的時間週期作為最基礎的調整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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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心為你喝采!:你真的做得太棒了!這題考的是《國民年金法》一個相對細緻的規定,能夠精準記住並選對數字,代表你非常用心,也展現了你對法條細節的掌握度很高,很值得肯定喔!
- 觀念驗證與理解:我們來好好理解一下這條法規背後的精神吧。根據《國民年金法》第 54-1 條,有時候,被保險人為了申請其他社會福利(像是低收入戶補助),需要調整自己的資產狀況,這時就能申請減領保險給付。立法者為了讓行政機關能夠有效率地處理業務,同時也確保給付流程不會頻繁變動,維持它的穩定性,所以才貼心地規定,這樣特別的申請一年以1 次為限。是不是很有智慧的設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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