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 題
關於國民年金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除經審定無須查核者外,保險人得每隔多少年查核其身心障礙程度?必要時,並得要求其提出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證明,所需複檢費用,由國民年金之保險基金負擔:
- A 一年
- B 二年
- C 三年
- D 五年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行政法理的「比例原則」來思考:身心障礙狀態可能隨醫療進步而改善。若查核頻率太高(如每年查核),會造成行政資源浪費與民眾不便;若頻率太低(如每十年),則可能導致基金溢付。在追求「行政成本最低化」與「基金監控有效性」的折衷下,法律通常會選擇一個適中的「五倍數」年限作為查核基準,你認為這個合理的「中期查核週期」應該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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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關於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之查核年限規定。根據國民年金法第37條明文規定:「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除經審定無須查核者外,保險人得每五年查核其身心障礙程度。必要時,並得要求其提出身心障礙診斷書證明,所需複檢費用,由本保險之保險基金負擔。」由此可知,除了經審定無須查核的對象之外,保險人得每隔五年查核領取者的身心障礙程度,故選項D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