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5 下列何者並非立法院之職權?
- A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之提出
- B 憲法修改案之提出
- C 領土變更案之提出
- D 司法院院長彈劾案之提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我們國家的五權分立體制中,如果一位「非首長級」的一般官員或是司法官違法失職,負責「監控與糾舉」行政違失的職責,通常是交由哪個專門機關負責?而立法院作為民意機關,其監督對象是否僅限於涉及國家大政方針的特定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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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D。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98條規定:「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司法院院長屬於中央公務人員,因此其彈劾案之提出乃屬監察院之職權,而非立法院之職權,故選項D並非立法院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