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 1,500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 1,500 平方公尺,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防火設備並應具有 1 小時以上之阻熱性。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及建築法規定,分別說明下列事項:(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何謂防火構造? (二)何謂建築物? (三)何謂總樓地板面積? (四)何謂防火時效? (五)何謂阻熱性?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一)

何謂防火構造?

思路引導 VIP

此題為標準的法規名詞解釋題。作答時應直接連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的「用語定義」,並精確點出核心要件為「主要構造」須符合法定的「防火性能」。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44款對「防火構造建築物」之規定意旨,「防火構造」係指建築物之主要構造(包含柱、樑、承重牆、樓地板及屋頂等)均照該編規定,具有一定防火性能與法定防火時效之構造。 實務應用上,其目的在於當火災發生時,能於規定時間內維持結構體之承載能力與穩定性,有效阻隔火勢及濃煙蔓延,以爭取建築內部人員避難逃生時間,並確保消防搶救作業之安全。

小題 (二)

何謂建築物?

思路引導 VIP

此題測驗《建築法》的核心名詞定義。看到「建築物」,應直覺聯想《建築法》第4條,作答時須精準點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及「供個人或公眾使用」等三大法定構成要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建築法》第 4 條規定,「建築物」係指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其核心構成要件包含:(1) 定著性: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2) 構造性: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3) 使用性:供個人或公眾使用。

小題 (三)

何謂總樓地板面積?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名詞解釋題,測驗考生對《建築技術規則》基本定義的熟稔度。作答時應直接引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之規定,並務必點出「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關鍵字以獲取完整分數。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規定,「總樓地板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實務應用上,總樓地板面積為計算建築物應附建之停車空間、防空避難設備面積,以及判定是否須辦理特定防火區劃等重要建築管理行政之計算基準。

小題 (四)

何謂防火時效?

思路引導 VIP

看到「防火時效」,應立刻聯想建築物構件在火災發生時的「耐火時間」。答題關鍵在於精確點出構件在標準火災試驗下,必須維持的「承載能力」、「完整性(遮焰性)」與「阻熱性」三大核心性能指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防火時效」係指建築物主要構造構件、防火設備及防火區劃構造等,於受火熱作用(如標準火災試驗)時,能在一定時間內抵抗火害並維持其特定防護性能之能力。 其性能評定標準主要包含以下三項特徵: (1) 承載能力:構件在受火期間內,維持支撐荷重而不發生破壞或倒塌之能力。

小題 (五)

何謂阻熱性?

思路引導 VIP

看到「阻熱性」,應立刻聯想到《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的名詞定義。答題時必須精確引用法條原文,不可遺漏「標準耐火試驗條件」及「非受火面溫度」這兩個核心關鍵字。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48款規定,「阻熱性」係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築構造當其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其非受火面溫度不超過規定值之能力。 實務應用上,此指標確保防火區劃構造在火災發生時,不僅能阻擋火燄穿透,還能防止熱能傳導至未起火區域而引燃其他可燃物,以保障人員避難及財物安全。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