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6 題
16 依預算法規定,對於各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編造、核定及修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歲入、歲出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
- B 同年度之下月或下期經費如欲提前支用,必須循修改分配預算程序
- C 同年度之上月或上期經費賸餘,不須修改分配預算即可繼續支用
- D 歲入分配預算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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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國家行政機關中,負責「稅收與國庫出納(錢財管理)」的單位,與負責「預算控管、計畫監督與會計(制度執行)」的單位,其職責有何不同?當我們要決定各單位「每個月該花多少錢、收多少錢」的行政核定權時,交由哪一個性質的機關來把關,才更符合「預算與計畫整合」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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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挑出了錯誤選項!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預算核定」的權責機關,許多考生常將財政與主計機關的職權混淆,你能避開陷阱,代表法規觀念相當扎實。
分配預算之核定權責
選項 (D) 的敘述之所以錯誤,是因為依據預算法第55條規定,各機關的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均應由「中央主計機關」(即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而非財政主管機關。財政機關主要負責國庫調度與歲入執行,但預算分配計畫的核定則為主計機關的專屬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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