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環保行政] 環保行政學概要
第 三 題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之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不含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得有「命令與控制」與「經濟誘因」兩種行政管理、管制作為,請論述兩種作為之規定內容。(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將環境管理學中的「命令與控制」及「經濟誘因」兩大管制政策工具,對應至《水污染防治法》的具體法條。答題時應採取結構化論述,分別列舉法規中如排放標準、許可證制度(命令與控制)以及水污染防治費徵收(經濟誘因)等核心行政管制作為,並說明其行政管理意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水污染防治法針對事業及特定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排放管理,採取「命令與控制(Command and Control)」與「經濟誘因(Economic Incentives)」雙軌並行的行政管制策略。前者透過硬性法規標準與罰則確立環保底線;後者則運用市場機制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促使業者主動減污。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