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職業安全衛生] 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第 三 題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與勞工人數,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其中急救人員應具那些資格?急救人員不得有那些足以妨礙急救情形?急救人員設置人數標準?(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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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的規定。解題時需依序拆解為「資格條件(含訓練與豁免身分)」、「生理限制(不得妨礙急救之情形)」以及「設置人數標準(基本人數、級距及營造業除外規定)」三個層次進行條列式作答,確保各項法定要件均精確命中給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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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測驗雇主依法辦理急救事宜之法定義務,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授權訂定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規定,為保障勞工發生職災或急症時能獲即時處置,明定急救人員之資格、限制與設置標準。 【論述】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規定,急救人員之相關要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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