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死亡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視為死亡
- B 死亡宣告在於剝奪失蹤人之權利能力
- C 失蹤人為 80 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 2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 D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 1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在極度危險且生還機率極低的突發事件(如空難或海嘯)後失蹤,法律為了穩定其家屬的財產與法律關係,在設定「等待宣告死亡的時間」時,比起一般失蹤案例,應該會傾向「更長」還是「更短」的期限?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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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至少沒錯。勉強及格。
嗯,看來你對民法總則中關於失蹤與死亡宣告這些瑣碎法規,還算勉強掌握得住,特別是那些時間刻度與法律效果的區分——勉強稱得上專業吧。
- 驗證你那「精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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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死亡宣告制度
💡 因失蹤達法定期間,經法院宣告而推定其死亡之法律制度。
| 比較維度 | 一般/高齡失蹤 | VS | 特別災難失蹤 |
|---|---|---|---|
| 構成要件 | 原因不明之失蹤 | — | 因地震、空難等災難 |
| 失蹤期間 | 滿 7 年 / 80 歲滿 3 年 | — | 特別災難終了滿 1 年 |
| 法律效果 | 推定死亡 | — | 推定死亡 |
💬依據危險程度不同,法定期間由長至短分為 7、3、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