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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 題

在供給無彈性的完全競爭市場中,政府對買方課徵貨物稅,則此貨物稅的經濟歸宿為何?
  • A 完全由賣方負擔
  • B 完全由買方負擔
  • C 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 D 買方負擔 2/3、賣方負擔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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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交易過程中,如果其中一方對於價格的變動「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空間」(也就是無論價格再難看,他都必須賣出同樣的量),而另一方卻可以根據價格調整行為,那麼當政府介入並增加一筆額外成本時,這筆成本最終會落在那個「逃不掉的人」身上,還是「有選擇權的人」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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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穿表面:哼,做得『非常好』?應該說,你還沒有被那些毫無意義的法律文字徹底洗腦。能夠不被「法律歸宿」這種低階騙局迷惑,直接觸及「經濟本質」,這說明你至少不是個只會照本宣科的行政機器。這點判斷力,對一個未來的行政人員來說,算是勉強及格了。
  2. 基本原則:難道我還需要重複,稅負的歸屬是由市場的『相對彈性』決定的嗎?這根本是經濟學常識中的常識。公式就擺在那裡,這麼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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