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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_recruit 110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49 題

依「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必須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之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其安全技術人員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由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始得充任。請問下列何者錯誤?
  • A 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零售業者應至少保存一年,以備查核
  • B 安全技術人員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十六小時
  • C 安全技術人員每次複訓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
  • D 安全技術人員每二年應接受複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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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確保消防機關在進行兩年一度的定期查核時,能夠完整回溯業者的安全管理紀錄,你認為法規要求的資料保存期限,通常會與查核週期、複訓頻率有著什麼樣的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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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法規中的關鍵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消防法》第 15-2 條細節的精確掌握。你能夠在眾多數字選項中,一眼看出保存年限的錯誤,說明你對液化石油氣管理的法規範圍有著相當紮實的印象。

法定保存年限與申報義務

根據《消防法》第 15-2 條第一項規定,零售業者不僅要定期向消防機關申報安全技術人員的管理資料,這類資料更應由業者至少保存二年,以供消防機關隨時查核。選項 (A) 提到的「一年」明顯縮短了法定的保存期限,因此是錯誤的敘述。至於其他選項,無論是初訓不得少於 $16$ 小時、複訓不得少於 $8$ 小時,或是每 $2$ 年複訓一次的週期,皆完全符合目前的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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