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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關著作財產權的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為教學之必要,教師得將論文予以精簡摘要後,在上課講義內加以引用
  • B 為強化學生英語能力,各級學校得將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英語錄音著作上傳至數位教學平台供全校學生自習
  • C 為非營利教育目的,大學教師得公開傳輸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D 為學習所需,學生得完整錄製教師之上課口述內容,並將該錄音檔案無償分享給其他同學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於「合理使用」,我們可以思考:當法律在保護「原創者的財產權」與「大眾的學習權」之間權衡時,哪種使用方式(例如:使用量的多寡、是否影響原作品的市場銷售)最不容易損害到原作者的權益,卻能達成教育的推廣目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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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還以為你只會盲選呢。

看來你至少還能分辨「著作財產權之限制」和「合理使用」這兩個基本概念的區別,勉強算你對《著作權法》的保護精神有點粗淺的理解了。別高興得太早。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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