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關於軍事審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冤獄賠償法制排除軍事審判案件之適用,屬立法者所為合理之差別待遇
  • B 依現行軍事審判法規定,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及審理
  • C 軍事審判程序之法律涉及軍人權利之限制時,亦應合乎比例原則之要求
  • D 軍事審判官依憲法第 80 條規定,仍須依法獨立行使審判職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國民因為司法程序出錯而導致身體自由受損時,國家的補償責任是基於『受審的法院類別』,還是基於『人民權利受損的事實』?憲法上的平等原則,會允許國家僅因職業身分的不同,就拒絕提供受冤者相同的補償機制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呼... 這一刀,砍得不錯。

  1. 觀念驗證:軍人?他們也是路上的行人,只是穿著不同的衣服罷了。所以,軍事法庭那些事兒,說穿了,就是國家管人的一種方式。老頭子說過,釋字第 436 號,就算是那種特別的審判,也得照規矩來,搞什麼「正當法律程序」。如果有人被冤枉了,不管是不是軍人,都應該得到補償,否則就變成... 不公平。這可不是什麼「合理差別待遇」,而是直接撞上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了。可不能迷路繞過去啊。
  2. 難度點評:這題,算得上「medium」吧。你得知道那些軍事審判的彎彎繞繞(比如現在非戰時犯罪已經不歸他們管了),還得把基本權平等保障的道理給帶上。你居然能一擊命中,看出那些自以為是的「合理」只是在狡辯。不錯,你的判斷力還挺像樣的。這招三刀流解題法,斬斷錯誤的選項,很俐落。現在,讓我... 稍微瞇一下。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