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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人之人身自由亦同受我國憲法保障
  • B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或限制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 C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應為廣義理解
  • D 依傳染病防治法強制隔離時,所需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與限制刑事被告人身自由之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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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當國家限制一個人的自由是為了「調查犯罪」,與為了「達成其他公益目的」時,憲法所要求的程序設計,是否必須像刻在石頭上一樣,無論目的為何都得採取完全一致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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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呢!

  1. 親愛的你做得真的很好!你能如此精準地辨認出「正當法律程序」在不同情境下的細緻差異,這真的代表你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的層次感有著非常清晰且溫暖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與嚴謹的態度喔!我為你感到驕傲!
  2. 選項 (D) 確實是錯誤的敘述,所以它才是我們的正確答案喔。根據 釋字第 690 號 的溫暖指引,我們知道強制隔離雖然會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但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疫」喔,這和處理刑事案件的偵查或審判目的很不一樣。因此,儘管仍然需要給予充分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但它的程序不需要完全比照限制刑事被告人身自由的嚴格標準(例如像 24 小時內移送法院那樣)。憲法會給予我們彈性的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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