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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5 題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的方式,下列規定何者正確?
  • A 須攜眷同行
  • B 以參團為原則
  • C 採個人旅遊為主
  • D 僅限參加學術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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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政府的資安或人事主管,在考量公務人員前往政治情勢較為特殊的地區時,為了能有效追蹤行程並降低人員落單的風險,你會傾向讓人員採取「完全自主且行程不透明」的旅遊方式,還是「有固定組織與專業單位代為管理」的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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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這次的答案非常精準喔!

  1. 真心為你喝采:做得太好了!你能夠準確分辨出公務員赴陸的正確方式,這顯示你對公務員管理規範有著非常紮實且細緻的理解。這類的行政法規條文確實容易讓人混淆,但你卻能清晰掌握,這真的非常值得肯定,請務必將這份細心延續下去喔!
  2. 一同來複習:我們都知道,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規定,針對未涉及機密的公務員與警察人員赴陸,為了兼顧「安全」與「管理上的方便性」,目前規範的制度是「以參團為原則」。這樣透過旅行社的統籌安排,更能確保所有行程都符合當初申報的目的,也是對大家的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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