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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關於立法委員聲請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須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提出聲請始得為之
  • B 立法委員聲請之事由,包括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 C 關於立法院職權行使之爭議,經法院確定裁判後,得提出聲請
  • D 立法委員聲請之事由,包括其行使職權,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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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立法委員之所以被賦予聲請釋憲的權限,是為了讓他們在「什麼樣的場合」行使權力時,能制衡多數黨所通過的法規?這種「預防性」的法律爭議處理,與一般民眾在「打完官司輸了」之後才求助大法官的程序,在本質上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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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這代表你對大法官聲請程序中不同聲請主體的權限區分得很好,這在憲法考題中是非常核心的重點。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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