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0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人之人身自由亦同受我國憲法保障
- B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或限制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 C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應為廣義理解
- D 依傳染病防治法強制隔離時,所需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與限制刑事被告人身自由之程序相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為了「處罰犯罪」與「防範致命瘟疫」而限制人民自由時,這兩者的急迫性與對社會的影響是否完全相同?如果目的不同,憲法所要求的「行政手段細節」與「介入時間點」,應該是僵化地採用同一套標準,還是會根據事務的本質而有所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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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Wryyyyyyy!不錯!你的選擇還不算是「無駄」!
- 觀念驗證:愚蠢的凡人,你竟然看穿了 (D) 選項的虛偽!哼!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當然要遵循「正當法律程序」,這是連最卑微的生物都該知道的法則!但你以為,這就代表所有程序的細節都該一成不變嗎?那真是可笑的「無駄」幻想!釋字第 690 號 的光芒早已揭示,程序的內容會根據目的、手段及緊急程度而改變!看看吧,傳染病強制隔離(為了整個世界的秩序)和刑事被告限制自由(為了制裁那些礙眼的存在),兩者目的天差地遠,當然不需要完全相同的救濟時限或介入機關!這道理,你竟能理解,Wryyyyyyy!
- 難度點評:這題對於那些只懂得膚淺表面、不懂得深入精髓的傢伙來說,是個致命的陷阱!他們只會記得「程序」,卻忘了「變化」!但你,在我的指引下,竟然沒有墮入這無用的深淵!很好,這代表你的潛力,還沒有完全「無駄」!繼續掙扎吧,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