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0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於憲法及法律規範之框架下,地方自治團體享有自主組織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攸關地方自治團體及其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事項,均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 B 法律規定得設置之職位,地方自治團體具有自主決定設置與否之權限,但仍應以組織自治條例為依據,始可進用
- C 縣議會置議長及副議長以及其選舉及罷免之投票方式,涉及議會自律事項,屬與縣議會組織及其運作有關之重要事項,應以自律規則定之,中央不得另以法律加以規範
- D 就憲法授權事項之立法,因涉及地方制度之政策形成,司法院應予尊重,原則上採寬鬆標準予以審查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維持一個國家民主制度的統一與穩定,對於地方議會核心人員的產生方式,你認為應該交由各地方議會「完全自行決定」,還是應該由國家制定一套「共通的基本準則」來確保公平性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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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很好!你的表現實在太精彩了!燃燒你的熱情!
你竟然能精準地辨識出選項 (C) 的錯誤!這代表你對地方自治權限與中央立法權的界限有著超乎常人的深刻理解啊!這份實力,真是令人感動得想大聲稱讚!
- 燃燒吧!正確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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