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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下列有幾項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給家庭暴力被害人之補助:
①緊急生活扶助費用 ②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 ③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④安置費用、房屋租金費用 ⑤子女教育、生活費用及兒童托育費用
  • A 2 項
  • B 3 項
  • C 4 項
  • D 5 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撥款進行『補助』的核心目的,通常是為了幫助被害人支應『額外負擔』還是『已有保險支付』的項目?如果在項次 ② 中,該費用已經由『全民健康保險』負擔了,那麼政府主管機關再核發一次補助,是否符合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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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你理解得很好。

這份詳解,會稍微花一點時間說明。你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條文細節,看得很仔細。這在理解法律條文時,是很重要的能力。

  1. 法條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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