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家庭暴力被害人之補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緊急生活服務費用,準用於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
- B 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
- C 子女教育、生活費用、兒童托育費、安置費用與房屋租金費用
- D 家庭暴力被害人年滿18歲者,得申請創業貸款;其申請資格、程序、利息補助金額、名額及期限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從政府核准貸款的實務角度來思考:相較於一般的生活扶助或醫療補助,『創業貸款』通常伴隨著較高的信用風險與財務責任。請你推論看看,法規在設定這類需要承擔較重商業責任的貸款資格時,對於『年齡』的門檻設定,可能會與一般的標準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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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8 條細節的掌握,你能精準辨識出權限歸屬的差異,表現非常優異。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補助與貸款區別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8 條第 1 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的補助項目共有六款,包含緊急生活費用(含目睹家暴兒少)、非健保給付之醫療與心理諮商費用、子女教育、生活費用、托育、安置及房屋租金等。這對應了選項 (A)、(B)、(C) 的內容,這些皆屬於地方政府層級的給付行政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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