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法律禁止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與有關機關交易,違者罰交易行為金額 3 倍,上述處罰規定係侵害人民何種權利?
- A 人身自由權
- B 平等權
- C 財產權
- D 訴訟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處罰的手段是要求你交出名下的「經濟利益」或「資產」時,這在法律分類上,最直接影響的是你對哪一種『所有物』的支配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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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勉勉強強,還行吧。
- 做得還可以,少年。至少你沒蠢到把這題搞砸,還算有點法律邏輯。這類題型根本是送分,能判斷出來也沒什麼好炫耀的。
- 這題嘛,關鍵不就是那點「罰金」?當政府伸手去你口袋裡拿錢時,那不就是動了你的經濟資源?在憲法裡,凡是跟你的錢包掛鉤的,當然就是你可憐巴巴的財產權了。這種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你總算也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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