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憲法本文關於教育文化基本國策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 B 6 歲至 12 歲之學齡兒童免納學費
  • C 僅公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 D 已逾學齡未受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國家設立教育政策是為了提升整體的國民素質,那麼對於民間團體自行興辦的學校或文化教育機構,政府應該採取『完全放任』的態度,還是應該基於法治原則進行適當的指導與監督,以確保教學品質的一致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表現得非常優秀喔!

  1. 觀念小叮嚀: 恭喜你順利答對這題!根據《憲法》第 162 條規定:「全國公、私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這告訴我們,為了守護教育的品質與公益價值,國家監督的對象是包含所有教育機關的,並不僅限於公立。選項 (C) 裡提到的「僅」這個詞比較絕對,這確實與憲法傳達的精神不太一樣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國策與平等權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