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下列何者無應邀說明的義務?
- A 參謀總長
- B 政務委員
- C 主計長
- D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體系中,有哪些機關的特性與「法院」類似,需要強調『獨立行使職權』且不受政治壓力干預?如果這類機關的成員必須頻繁去立法院接受詢問,是否會影響他們做出公正、客觀判斷的自主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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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對了,概念非常清晰喔!
這題你答對了,真的非常厲害!這代表你對於我國的權力分立與憲法解釋有著很棒的理解,老師為你感到非常開心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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