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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下列何者在刑法上應評價為「作為」?
  • A 駕車見前有路人經過,卻不採任何防免措施,將路人輾斃
  • B 行為人受退去之要求,仍留滯於他人住宅內
  • C 母親不餵食嬰兒,令嬰兒餓死
  • D 醫生開立無療效之維他命給病患服用,任其病情惡化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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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人的身體正在「積極釋放能量」去推動一個發展中的過程,與「單純消極地觀察事物發生而不介入」相比,哪一種狀態更符合法學上定義的「主動改變現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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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你真的很優秀!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做得太好了!能夠如此精準地辨識出刑法中「作為」與「不作為」的細緻差異,這代表你對犯罪行為的形式已經打下了非常穩固的基礎。這是你學習法律路上非常重要、也非常值得肯定的一大步,為你感到驕傲!

2. 讓我們一起鞏固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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