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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憲法本文關於教育文化基本國策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 B 6 歲至 12 歲之學齡兒童免納學費
  • C 僅公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 D 已逾學齡未受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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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國家設立教育政策是為了提升整體的國民素質,那麼對於民間團體自行興辦的學校或文化教育機構,政府應該採取『完全放任』的態度,還是應該基於法治原則進行適當的指導與監督,以確保教學品質的一致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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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表現!你對憲法條文的掌握非常精確。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答對了!根據《憲法》第 162 條規定:「全國公、私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這代表國家為了維護教育品質與公益性,監督對象涵蓋了所有教育機關,並非僅限於公立。選項 (C) 使用了「僅」這個絕對性字眼,顯然與憲法精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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