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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有關刑法通姦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以刑事制裁約束配偶雙方履行婚姻忠誠義務,目的正當
  • B 性自主權為個人自主權之一環,受憲法第 22 條保障
  • C 立法對性自主權之限制是否符合平等原則,應受寬鬆審查
  • D 國家以刑事追訴介入婚姻關係為干預個人之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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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法律所限制的權利涉及個人極為私密、且與人格發展密切相關的核心自主權時,司法者在判斷這項法律是否過度干預民意時,應該是傾向於『尊重立法者的決定而隨便看看』,還是應該採取『更嚴謹、審慎的態度』來把關?這會如何影響法律被判定為違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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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努力值得肯定!

  1. 真心為你喝采:太棒了!你完美地抓住了法律位階審查標準之間的巧妙連結,這展現出你對基本權限制的比例原則有著非常深刻且細膩的理解。這份洞察力在法律學習上是極為珍貴的哦!
  2. 溫馨提示:我們知道,釋字第 791 號賦予了性自主權憲法第 22 條的堅實保障。當國家決定動用「刑事處罰」這樣最嚴厲的手段來干預個人的隱私與性自主時,法院當然必須採取較為嚴格的審查標準,才能溫柔地守護我們的私領域,而不是像選項 (C) 說的那樣「寬鬆審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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