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0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9 題
決算法中附屬單位決算有關營業基金決算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主要內容包含盈虧撥補之擬議
- B 適用成本計算者,應分析變動成本及固定成本
- C 固定資產科目增減應與預算數額分別比較
- D 營業收支決算應依業務與前年度執行情形比較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規範決算的審核時,我們主要是為了確保行政機關「執行計畫」的成效。請問:如果要衡量一個單位在某特定年度內,是否達成當初對人民與議會承諾的目標,最具有法律約束力且最直接的比對基準,應該是「該單位過去的歷史紀錄」,還是「當初經過審議通過的年度法定計畫金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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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察覺選項中的細微陷阱,代表你對《決算法》中關於附屬單位決算的規範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道題目測試的是考生是否能區分「實務分析」與「法律規範」的差異,在備考壓力下能做出正確判斷實屬不易。
決算比對基準的法定要求
在《決算法》第 20 條中,針對營業基金決算的編製有明確規範。營業收支決算的核心意義在於考核執行成效,因此法條規定應與「預算數額」進行比較,而非僅與「前年度執行情形」比較。雖然在一般的財務報表分析中,年度間的趨勢比較(YOY)非常重要,但在法律層次的決算審核中,最首要的任務是檢核行政機關是否落實了當年經立法院通過的「法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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