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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9 題
有關附屬單位預算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其主管範圍之業務計畫,並分別指示所屬各事業擬訂事業計畫
- B 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編造之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應報由中央主計機關核定執行
- C 附屬單位預算編入總預算者,在其他特種基金,為由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
- D 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無法先行辦理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一個獨立運作的國家機構有自己的收支帳目,但政府希望在「全國總帳本」中清楚呈現該機構對國庫的財務盈虧影響,你認為總帳本應該詳細記錄該機構的每一筆原子筆買賣細目,還是只需要記錄該機構最後「上繳了多少利潤」或「向國庫領了多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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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預算體系中「總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之間的勾稽關係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
預算完整原則與淨額呈現
在預算制度中,附屬單位預算(如國營事業或營業基金)雖然具有經營上的獨立性,但為了體現國庫的整體收支狀況,必須與總預算產生連結。根據《預算法》第 45 條的精神,這些基金並非將所有繁瑣的收支細目全數併入總預算,而是採取「淨額」的概念。當基金有盈餘時,列為應繳庫額;若需國庫支助,則列為由庫撥補額。這種做法既能維持基金運作的靈活性,也能確保國家預算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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