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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8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5 題

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款,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時,由行政院依照下列何機關最後審定數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
  • A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 B 審計機關
  • C 中央主計機關
  • D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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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我們國家的權力分立體制中,行政機關編列好的預算書送到哪個機關經過三讀審議後,才具有法律效力?當行政機關的計畫與這個「最終審議機關」的決定不一致時,誰的決定才具備最高的法律位階與最終的裁決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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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總預算中附屬單位預算機關繳庫數發生差異時的處理依據。根據預算法第77條規定:「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時,由行政院依照立法院最後審定數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由此法條明文可知,當應繳庫數在立法程序審定後出現差異,行政院依法必須以「立法院」最後審定的數額作為標準來進行預算的調整與執行。因此,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審計機關與中央主計機關皆非此程序的最終審定機關,正確解答為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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